省人社厅考察组对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申报推荐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进行实地考察
发布时间👨🏻:2021-03-10 发文部门:
作者🎁:何爱英 点击:
2021年3月2日下午😉,省人社厅考察组周金玲、陈建芳💇🏻、张钧、徐桂香、韩建辉5名专家对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申报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进行实地考察🍛。院党委书记🙇🏿♂️、院长阳欢,党委委员、副院长林勇出席汇报会🏄🏻,培训处负责人、系部负责人📁、培训评价专家、考评人员等参加会议。
会上🧬,阳欢院长对省人社厅考察组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简要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他从建设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的工作目标、师资培养等方面做了简单的介绍🫥🧑🏽🦳,并表示学院将提高站位,积极承担社会培训服务职责。
随后,培训处副处长何红汇报了我院评价组织的基本情况、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财务制度、管理运行制度、质量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等情况👷🏿♂️。
专家在听取了汇报和查看相应证明材料🔆,实地查看了我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场地、办公场所、设备设施等情况后,考察组对我院拟开展评价的职业领域的影响力🫱🏿、所申请的职业工种考核评价经验,专职工作人员、评价工作的专家团队、内部质量督导人员,经费保障情况等进行了质询,我院各相关负责人分别进行了答辩。
最后🚣🏽🤦🏽,考察组组长周金玲对开展社会培训评价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扛起社会担当👰🏿♂️,要坚持把社会效应放在首位,不以人才评价为盈利目的。二是要确保评价质量⛑️,按照谁评价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要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人员、考评人员🧝♂️、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建设规划,加强内部培训,提升评价师资力量,根据市场实际👳🏼♀️,不断完善题库建设🧏♀️,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社会培训评价工作。三是做好档案保存工作,考试报名材料🌘、考试试卷🐀、考生答卷🤾🏽♀️、发证台账🤵🏼♂️,发证视频监控等纸质和电子材料,均应保存5年以上,以备监管抽查。四是要严格按照遴选👨🏼🎤、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的要求,做好计划报备、组织评价,证书核发等工作👩🏻⚕️,助力江西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